概述

毕业时授予系荣誉, 由系里全体教员投票决定, 表彰在地球科学领域的活动和成就值得表彰的学生.

地球科学专业的学生可以通过满足大学的院系荣誉指导方针来获得院系荣誉,包括至少3个.累积平均绩点33分和3分.专业平均绩点33分或以上.

此外,地球科学系有以下要求:

申请及程序

  • 计划撰写地球科学论文的学生必须在大三结束前与至少两名系教员讨论研究计划,并获得论文指导和第二阅读者的支持.
  • 通常情况下,学生将在大三或大三之后的夏天开始研究.

需求

  • 六个小时的论文学分,GEOS 4395和4396,必须在两个学期完成.
  • 学生只有在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论文学分.
  • 正式的书面论文开题必须在入学第一学期的第四周课程结束前提交给地球科学学院,以获得论文学分.
  • 部门荣誉的成就将由论文研究的质量决定, 书面和口头报告, 满足大学的要求.
荣誉毕业

看到 修读课程简报 浏览有关部门/专业荣誉和大学荣誉的政策信息.